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8年12月3日发文要求:二级以上医院需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。到2019年,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;到2020年,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,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。电子病历评级解决方案通过对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级标准,对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进行评价,让医疗机构找到信息化建设的差距和短板,并根据医院的应用现状和战略目标,为医院进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,通过以评促建,以评促改方式,推动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的整体提升,由此作为抓手来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,并助力新医改下的精细化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