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50号)要求,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趋势,规范和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、开放应用,2016年6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2017年初,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《“十三五”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》,部署通过科技创新、培育发展新业态,建设国家级及区域级健康医疗大数据,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,为打造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。
建设方案
依据国家卫计委已经发布的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、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数据集标准、共享文档规范,面向居民和患者,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及服务人员,面向医疗卫生行业监管、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需求,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基本框架,夯实健康大数据应用基础,采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,开发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卫生行业监管与治理服务、临床科研、疾病监测、患者服务、医保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。
1、自动:在上方保障服务中标有自动发货的商品,拍下后,将会自动收到来自卖家的商品获取(下载)链接;
2、手动:未标有自动发货的的商品,拍下后,卖家会收到邮件、短信提醒,也可通过QQ或订单中的电话联系对方。
3、在未拍下前,双方在QQ上所商定的内容,亦可成为纠纷评判依据(商定与描述冲突时,商定为准);
4、在商品同时有网站演示与图片演示,且站演与图演不一致时,默认按图演作为纠纷评判依据(特别声明或有商定除外);
5、在没有"无任何正当退款依据"的前提下,写有"一旦售出,概不支持退款"等类似的声明,视为无效声明;
6、虽然交易产生纠纷的几率很小,但请尽量保留如聊天记录这样的重要信息,以防产生纠纷时便于网站工作人员介入快速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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